热烈祝贺我公司评定为陕西省2016-2017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
2017.04.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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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》的通知,为激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,提升社会诚信意识,营造优良信用环境,2017年4月,主管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以我公司日常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为基础,对我公司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评,并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核准,最终对我公司税务方面的各项工作给予肯定和表扬,经过层层考核和筛选,最终我公司被评定为陕西省2016-2017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。并在陕西省国税局、陕西省地税局网站上予以公布。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,对A级纳税人,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以下鼓励:

(一)除专项、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,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;

(二)对税务登记证验证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: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,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;

(三)放宽发票领购限量;

(四)在符合出口货物退税规定的前提下,简化出口退税申报手续;

(五)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。

获此殊荣是企业依法诚信纳税、守法经营、积极配合的重要标志,是最好的信用证明,也是对我公司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。该荣誉的获得进一步展现了诚信纳税的良好企业形象,充分体现了我公司依法纳税、诚信经营的强烈意识,为企业拓展市场及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